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 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5年11月14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寧波市江北區莊橋街道康莊南路天合財匯中心76號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 | 114 |
2、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股) | 94,941,788 |
3、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 30.5396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會議主持人:董事長李水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由副董事長王維和先生主持。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長李水榮先生、董事李彩娥女士、董事沈偉先生、獨立董事翁國民先生、獨立董事陳文強先生、獨立董事蔣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湯子俊先生出席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于取消監事會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 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
票數 | 比例(%) | 票數 | 比例(%) | 票數 | 比例(%) | |
A股 | 94,227,988 | 99.2481 | 712,000 | 0.7499 | 1,800 | 0.0020 |
2、 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審議結果: 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
票數 | 比例(%) | 票數 | 比例(%) | 票數 | 比例(%) | |
A股 | 94,228,588 | 99.2488 | 710,600 | 0.7484 | 2,600 | 0.0028 |
3、 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審議結果: 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
票數 | 比例(%) | 票數 | 比例(%) | 票數 | 比例(%) | |
A股 | 94,227,588 | 99.2477 | 711,600 | 0.7495 | 2,600 | 0.0028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議案 序號 | 議案名稱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
票數 | 比例(%) | 票數 | 比例(%) | 票數 | 比例(%) | ||
1 | 關于取消監事會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 2,100,927 | 74.6405 | 712,000 | 25.2955 | 1,800 | 0.0640 |
注:不含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需特別決議表決通過的議案1已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
律師:何卓君、韓錄川
2、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公司聘請的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何卓君律師、韓錄川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關于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之法律意見書》(以下簡稱“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以及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東會規則》《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見書全文詳見2025年11月1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1月15日

